原标题:关于制止出售运用有烟煤 残次型煤和推行运用高效环保节能型煤的布告
为了规范煤炭商场运营次序,加强煤炭运营及运用的监督管理,有用防治燃煤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兰州市煤炭运营运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则,城关区煤炭商场整理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辖区内展开煤炭商场专项整治举动,坚决查办单位和个人运用有烟煤和残次型煤的行为,推行运用高效环保节能型煤,现将有关事项布告如下:
一、禁止二级煤炭配送网点外的活动售煤行为,禁止运送、出售残次有烟煤,一经发现将依法查扣运煤车辆、没收煤炭并处以煤炭价值三至五倍的罚款。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要依照有关要求运用契合环保规范的无烟块煤和环保型煤,对现已购买寄存和运用有烟煤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不再进行置换,将依法予以没收。对违反规则的单位处以一千元至一万元罚款,对个人处以五百元罚款。
三、辖区内各单位及整体居民要自觉遵守相关规则,运用焚烧残次有烟煤及各类有机废弃物,要大力宣扬和运用专营商场出产的高效环保节能型煤,热心参与兰州市管理大气污染“蓝天举动”,为改进咱们一起日子家乡的环境做出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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