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no是指英国国民(海外)护照。在1987年7月1日起开端签发予香港居民中具有英国国民(海外)身份的护照。具有英国国民(海外)身份的香港居民大约有344万,而持有这种护照的香港居民大约有150万。2019年3月30日起,英国内政部开端签发封面没有“欧盟”字样的护照。
英国国民(海外)身份是专为因为与香港有关而获得英国属土公民身份的人士而设。与英国公民身份相比较,英国国民(海外)的身份带有过渡性的意味。英国政府并没有赋予英国国民(海外)护照的持有人在英国本乡的居留权(港称“居英权”)。
而且,跟一般国籍不同之处是,英国国民(海外)的身份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延及下一代。英国国民(海外)护照的持有人,假如一起具有我国国籍,则可一起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特别一提,香港居民假如持有英国国民(海外)护照,但不具有我国国籍(如居港的印巴裔人)或已抛弃了我国国籍的,则我国会供认他的英国国民(海外)身份,可在我国享有英国领事维护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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