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委拟定的《产品煤质量管理暂行方法》昨日印发,该方法自下一年1月1日起实施。要求远间隔运送(超越600公里)产品煤需满意的规范为,褐煤发热量≥16.5MJ/kg(约为3929大卡),灰分(Ad)≤20%,硫分(Std)≤1%;其他煤种发热量≥18MJ/kg(约为4256大卡),灰分(Ad)≤30%,硫分(Std)≤2%。《方法》还要求,京津冀及周边区域、长三角、珠三角约束出售和运用灰分(Ad)≥16%、硫分(St,d)≥1%的散煤。
点评:与2013年12月27日出台的《煤炭质量管理暂行方法》比较,此次正式出台的《煤炭质量管理暂行方法》,强调了运距的概念(指国产产品煤从产地到消费地间隔或许境外产品煤从货品进境口岸到消费地的间隔)。对进口煤微量元素的检测,也从本来的四个增加到五个,新增氟的检测。煤炭监管部分上由本来的省级及以上质检(监)部分变化为煤炭管理部分及相关部分,增加了强制执行力度。整体来看,质量指标规模较宽,加之滨海电厂多建在海运港口码头周围,影响并不大。关于京津唐及长三角、珠三角区域,严厉约束出售和运用A≥16%,S≥1的散煤。